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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金华教育公布的消息得知,金华市区高中段招生录取安排分为三阶段进行,详细信息如下:
2018年金华市区高中段招生录取安排
1.6月18日晚:公布并可查询中考成绩(可通过金华电信16897777、金华移动12580、金华教育网、金华教育微信查询)。
2.6月19日9:30:召开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市区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阶段学校定向各初中指标、全市“3+4”中本一体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录取日程安排。
3.6月21日:第一阶段学校录取,晚上公布第一阶段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
4.6月22日晚:第二阶段学校录取,公布第二阶段学校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
5.6月25日:特种班、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办理录取审批。
全市“3+4”、“3+2”、“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录取工作
(一)调配、录取办法
1.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配(“3+4”需在设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2.招生学校必须按下达的2018年度金华市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
3.“3+4”、“3+2”和“五年一贯制”指标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过今年中考并符合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
“3+4”、“3+2”、“五年一贯制”、普通中专学校在本批次报到、录取时间内先实行按第一志愿实际人数统一调配的录取办法,未完成的计划可采用自主招生,在规定的补录和审批的时间里办理补录审批手续。
4.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与否,录取何专业均由学校决定。学校在录取过程中要处理好有关问题,不录取原因由学校解释,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5.关于计划的调整
由于生源问题需要进行计划调整的,招生学校首先提出书面申请调整报告,与外地市调整的必须经市、省教育局(厅)计财处批准同意方可调整,在本市范围调整的经我院批准同意后即可进行。
(二)录取时间安排
1.“3+4”学校录取与金华市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同阶段进行。
2.其它学校6月27日下午5:00报到并提供统一调配名单,6月28--29日上午11:00前完成第三阶段学校统一调配的录取审批。补录时间:9月20-21日。
录取顺序
录取分为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金华一中、金华二中、汤溪中学、艾青中学),“3+4”中本一体化录取同时进行;
第二阶段为其它普通高中(金华六中、金华八中、宾虹中学、孝顺中学);
第三阶段为“3+2”、“五年一贯制”计划的学校、普通中专。
另外,特长生、特种班、民办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均按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注:每阶段最多可填报三所学校。
录取原则
1.必须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升学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中在达到文件规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最低等第要求和市区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3.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4.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科学考分和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考分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5.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
6.第一阶段学校的定向和统招同时录取,各校按实际统招分数线高低确定调档顺序。
7.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
8.不得对同一考生进行重复录取,未经批准,任何高中段学校不得在毕业升学考试之前招生。根据浙教基〔2014〕25号文件精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9. 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在统一录取结束后一律不得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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